主任科员拿办事市民名字开涮被处分
作者:佚名 新闻来源:未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15
>>>>正文
>>>>
/--> 本报讯 (记者 伊永军) 对来办事的群众不但爱理不理,还拿对方的名字“开涮”,北碚区社保局主任科员刘某近日遭行政记过处分。这是《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北碚区首例按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定性处理的案件。
第一次办事白跑一趟
48岁的刘某是北碚区社保局个人参保缴费窗口的工作人员,同时也是国家公务员。该窗口主要负责办理下岗职工、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手续等业务。不久前,市民张燚(音“yì”)到该窗口办理个人养老保险转移手续,接待他的正是刘某。
根据后来的调查资料显示,当时刘某“爱理不理”,最后告诉张燚“相关资料不全”,让他回去重新准备。
“你那么大火,原来名字有四个火”
张燚第二次来到服务窗口时,认为刚开始办理业务时,刘某没有把话说清楚,害得他白跑一趟,忍不住批评了刘某几句。刘某闻听此言,竟拿对方的姓名做起了文章:“你哪来那么大火,原来你的名字就有四个火!”
虽然办妥了手续,但张燚回到家越想越窝火。他再次来到窗口与刘某理论,双方发生争吵并抓扯起来,110赶到后事态才平息。
调离原岗位 行政记过处分
北碚区监察局行政效能室接到投诉后,立即派调查组前去调查。最后认定,刘某对待群众态度恶劣、语言粗暴、作风懈怠,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遂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刘某行政记过处分,并将本案在全区通报,对各单位窗口进行警示教育。
昨天,记者从北碚社保局了解到,刘某已被调离了前台窗口工作岗位。社保局也以此为戒,对各办事窗口进行了“整风教育”。
以前大多内部处理
下月通过电台可投诉
北碚区监察局负责人介绍,2007年6月实施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首次规定了对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行为的行政处分。在此之前,查处此类行为因缺乏行政法规支撑,很难定性处理,大多是组织内部处理。
根据《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今年7月,北碚广播电台将开通“阳光北碚”热线节目,预计每周三上午通过电台现场直播。
届时,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将上线,现场受理群众的投诉、咨询和意见建议。比较简单的问题当场解决;复杂的问题当场承诺能否办理,并确定办理时限。
相关链接》
遇到以下11种行为可投诉
北碚区监察局负责人称,如果遇到以下11种行为可通过电话、信件、来人等方式投诉。地址:北碚区双元大道196号行政中心大楼一楼(北碚监察局效能室),邮编:400711 。投诉电话:68317877。
1.违法设立或实施行政许可的;
2.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事项应当受理而不受理,或在受理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的;
3.违反区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有关规定的;
4.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工作推诿、敷衍塞责,效率低下,延误工作或造成损失的;
5.不履行公开承诺,或违反政务公开规定,不履行公开和告知义务的;
6.假公济私,故意纵容或者庇护不正当竞争的;
7.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
8.违反规定强行指定购买商品或强行指定中介服务机构等服务的;
9.利用职权或借工作之机长期借用或无偿占用企业人、财、物的;
10.不文明执行公务,工作作风生硬,态度蛮横粗暴,故意刁难的;
11.对群众的正当要求和合理意见置之不理等涉及行政效能的不当行为。
(凌月摘自重庆时报)/-->
相关信息
娱乐资讯
驾校主任撞死交警获刑2年 检察院
村主任指使堂兄砍死选举对手
男女副主任同死轿车内 疑为一氧化
男子冒充省教育厅主任网上行骗被
粮库原主任盗走500公斤剧毒化学品
房地产交易中心主任主动退出赃款
毕业班班主任支招 如何应对中考
优秀班主任助考日记② “不会做”
村主任为招商被骗走1.2万元和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