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安掉包客户储蓄卡盗取7000元
作者:佚名 新闻来源:都市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17
2007年12月6日,李大妈来到工商银行新迎储蓄所。她来到柜台前,想查询一下自己的牡丹灵通卡上的余额。当柜员
提醒她需要看身份证时,李大妈才发现自己忘带身份证,查不了。正为难时,李大妈看见了站在大厅内的银行保安王某。她走过去对王某说:“同志,我不会用取款机,你能帮我查一下卡上的余额吗?”王某便带着李大妈来到ATM取款机前。
卡插进机器后,李大妈按王某的指导开始操作并输入密码,结果两次提示“错误”。王某告诉李大妈:“可能是系统故障,您下次来查吧,再输错一次,卡就会被吞了”。没查询到余额,李大妈失望地离开了银行。
过了几天,当李大妈再次带着身份证来到银行查询余额时,发现卡上只剩下了57元钱。当她仔细查看手里的银行卡时,发现自己的四川省的牡丹灵通卡竟然变成了云南省的牡丹灵通卡!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李大妈立即报了警。
经公安机关侦查和银行监控录像显示,在李大妈第一次查询余额的时候,有人将卡掉了包;而这个人正是帮助李大妈查询余额的银行保安王某。经查,王某今年19岁,云南会泽人,被捕前在工行新迎储蓄所当保安。2007年12月6日和12月8日,王某在白云路中国工商银行北京路花苑储蓄所,用李大妈的牡丹灵通卡在ATM机上,分4次取走被害人卡内的人民币7000元。2008年1月24日,王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
在昨天的庭审中,公诉机关认为,王某身为银行保安,采取掉包的方式冒用他人银行卡,应当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王某在法庭上辩称:“我并不是故意的,我之前捡到一张云南的牡丹灵通卡,匆忙之中弄错了,才把卡误递给了她。”作为受害人的李大妈听完庭审后,对王某及其辩护人的说法感到十分愤怒:“他在撒谎,他是故意的,他利用了我对他的信任。”
律师说法
如今,许多老年人也在使用银行卡办理储蓄业务。由于不熟悉操作流程,他们经常求助于银行职员或保安。保安在协助这部分辨别能力较弱的人群填写资料及取款时,银行是否有防范措施?就此,中国银行昆明分行的法律顾问刘律师告诉记者:“银行聘请保安,一般是与保安公司签订协议,由保安公司派人过来工作,针对在金融事务中发生的一系列诸如取款不签字等问题,银行都有防范措施。但对于保安窃取储户资料的事,银行除了查看监控录像外,难以防范。如果保安窃取储户资料触犯刑律,只能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刘律师提醒,储户在取款时,不要告诉别人密码,在ATM取款机上取款时,要环视四周,与他人保持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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