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购物当心这些“猫腻”

作者:佚名    新闻来源:未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4

    “货品的标价牌明明标着39元,怎么一到收银台结算时,电脑票据竟会显示42元呢?”纳闷的周阿姨找到商家,超市负责人竟轻描淡写地以一句“电脑出错了”敷衍了事。这么大的正规超市,竟然会对消费者使这种“损招”,周阿姨气愤地说,看来不能单纯地信任超市,以后购物再不能麻痹大意了。在采访中,记者发现,不论大卖场还是小超市,有少数不法商家确实会做些“小动作”,钻政策空子、打擦边球、搞噱头的促销等等,很多消费者往往在不经意间就被这些小把戏“忽悠”了。
    损招一:虚假促销文字游戏
    愈演愈烈的商业竞争如今把超市也“逼”得像百货商场一样,促销五花八门,活动此起彼伏,打折降价返券的浪潮令人眼花缭乱。在看待商家促销上,消费者要当心下面这三个“陷阱”。
    首先,得小心货架上低价标示而结账时却是高价埋单,也就是周阿姨的遭遇,而如今这种现象并不少见。昨天,记者在某大型超市拿起一把金属柄混合鬃毛扫把,货架上的标价为39.90元/把,而在收银台电脑结算时竟显示是41.40元/把,相差了1.50元;更离谱的是一条女式运动裤,货架上标价为39.90元/条,而电脑结算是69元/条,相差了29.1元之多。不过,前往超市购物的消费者往往一次购物很多,会忽略掉标价签上的价格。
    其次,将降价时间用容易忽略的小字标示。王女士说,有一次她在晚上9点去某超市购买西瓜,明明看到标价牌上写着优惠价0.58元/斤,可当她出去结帐时却变成了0.88元/斤,找经销商理论时,营业员却指着标价牌一行像蚂蚁一般大小的文字说:“优惠时间:下午3-4点”。第三种其实是不法商家比较惯用的“文字游戏”,那就是长期打折促销诱导消费者。“天天优惠、日日打折、件件降价”,这种优惠、打折、降价其实既无原因,又无时限。有一家大型超市的“徐福记散装精制糕点”等几十种食品其降价的时间长达数月之久。
    损招二:虚构原价再打折扣
    国家发改委在关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规定》中白纸黑字写道:“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降价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也就是说,如果这前七天里没有按这个价格卖过商品,这个价就不能称为“原价”。
    所以,如今有些超市的“原价”,根本就不存在。比如,每到节假日,超市都要降价促销,于是商家开始5折、3折地大肆叫卖起来,可是不少消费者事后发现,这部分降价商品的价格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降价,而是将平常销售价格提高后,再进行虚拟降价,其结果,“降价”后的商品价格竟然比平常还要贵。
    此外,经销商将供货方的建议价格称为“原价”也是不对的。在一家大型商场,记者见到这里正在售卖一种按摩椅,用厂方指导价49800元/台作为原价,优惠酬宾价29800元/台。而售货员则告诉记者,商场从来就没卖过49800元/台的销售记录。还有一种与此类似的情况。目前,很多大型超市都有连锁店或者分店,数据管理系统由总店控制。因此,商品价格由总店制定。最近,物价部门就接到投诉称,某超市在销售海信TLM2233液晶电视机时,把总店制定的价格作为“原价”,误导消费者购买。
    最离谱的是,一位消费者在某大型超市购物时发现,超市食品专柜“喜之郎高价散装果冻”同时出现了两张标价签,两张标价签现价均为11.40元/斤,而原价却出现15.80元/斤和12.80元/斤,这种标示显然是在蒙人。
    看物价部门怎么“开方子”
    虽然不法商家的“损招”并不见得高明到哪里,但消费者如果不是非常小心谨慎,很有可能不经意就被这些小把戏给“忽悠”了,为此,记者请物价部门给大家开了张“方子”应对。“去超市购物要留心以下三点。”苏州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的负责人称,首先,当您在超市取物品时留心标价卡上的价格,结帐后注意看清发票,核对标价签与电脑结算的价格,以免上当吃亏。其次,在购物时,保留好发票和相关证据,当您的价格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拨打12358价格投诉,有证据在手,不怕商家赖账。最重要的一点,当然是购物时,得理性消费,按需购买,别一听“忽悠”就管不住自己的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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